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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排烟系统构成
一、系统分类
防烟排烟系统按照其控烟机理,分为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通常称为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防烟设施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防烟设施;排烟设施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二、系统构成
防烟排烟系统由风口、风阀、排烟窗和风机、风道以及相应的控制系统构成。
(一)防烟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加压送风机。一般采用中、低压离心风机、混流风机或轴流风机。加压送风管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加压送风口。分为常开式、常闭式和自垂百叶式。常开式即普通的固定叶片式百叶风口;常闭式采用手动或电动开启,常用于前室或合用前室;自垂百叶式平时靠百叶重力自行关闭,加压时自行开启,常用于防烟楼梯间。
2.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防烟设施
作为防烟方式之一的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防烟设施,通常指位于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外墙上的洞口或便于人工开启的普通外窗,可开启外窗的开启面积以及开启的便利性都有相应的要求,虽然不列为专门的消防设施,但其设置与维护管理仍不能忽略。
(二)排烟系统
1.机械排烟设施
机械排烟设施包括排烟风机、排烟管道、排烟防火阀、排烟口、挡烟垂壁等。
(1)排烟风机。排烟风机一般可采用离心风机、排烟专用的混流风机或轴流风机,也有采用风机箱或屋顶式风机。排烟风机与加压送风机的不同在于: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2)排烟管道。排烟管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常用的排烟管道采用镀锌钢板加工制作,厚度按高压系统要求,并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3)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排烟管道内温度达到280℃时关闭,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排烟防火阀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和温感器等部分组成。
(4)排烟口。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风管(风道)侧壁上作为烟气吸入口,平时呈关闭状态并满足允许漏风量要求,火灾或需要排烟时手动或电动打开,起排烟作用,外加带有装饰口或进行过装饰处理的阀门称为排烟口。
(5)挡烟垂壁。挡烟垂壁是用于分隔防烟分区的装置或设施,可分为固定式或活动式。固定式挡烟垂壁可采用隔墙、楼板下不小于500mm的梁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活动式挡烟垂壁本体采用不燃烧体制作,平时隐藏于吊顶内或卷缩在装置内,当其所在部位温度升高,或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火警信号或直接接收烟感信号后,置于吊顶上方的挡烟垂壁迅速垂落至设定高度,限制烟气流动以形成“储烟仓”,便于排烟系统将高温烟气迅速排出室外。
2.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包括常见的便于人工开启的普通外窗,以及专门为高大空间自然排烟而设置的自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平时作为自然通风设施,根据气候条件及通风换气的需要开启或关闭。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火警信号或直接接受烟感信号后开启,同时具有自动和手动开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