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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一、系统组件的安装与技术检测
(一)干粉储存容器
干粉储存容器在安装前需核对其安装位置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周边要留操作空间及维修间距;干粉储存容器的支座应与地面固定,并作防腐处理;且安装地点避免潮湿或高温环境,不受阳光直接照射。
在安装时,要注意安全防护装置的泄压方向不能朝向操作面;压力显示装置方便人员观察和操作;阀门便于手动操作。
(二)驱动气体储瓶
驱动气体储瓶在安装前要检查瓶架是否固定牢固并作防腐处理;检查集流管和驱动气体管道内腔,确保清洁无异物并坚固在瓶架上。
安装驱动气体储瓶时,注意安全防护装置的泄压方向不能朝向操作面;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气体储瓶上压力计、检漏装置的安装位置便于人员观察和操作;驱动介质流动方向与减压阀、止回阀标记的方向一致。
(三)干粉输送管道
干粉输送管道在安装前需清洁管道内部,避免油、水、泥沙或异物存留管道内。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和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避免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有2~3扣外露螺纹,连接处外部清理于净并作防腐处理。
2)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能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孔,不能放双垫或偏垫。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能大于螺杆直径的1/2,确保有不少于2扣外露螺纹。
3)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要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4)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需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高出地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需设置柔性管段。
5)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四)喷头
喷头在安装前,需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喷孔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安装在吊顶下时,喷头如果没有装饰罩,其连接管的管端螺纹不能露出吊顶;如果带有装饰罩装饰罩需紧贴吊顶安装。另外,喷头在安装时还应设有防护装置,以防灰尘或异物堵塞喷头。对于储压型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6m;对于储气瓶型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8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
(五)其他组件和管件
1.减压阀
(1)安装要求
1)减压阀的流向指示箭头与介质流动方向一致。
2)压力显示装置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的位置。
(2)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选择阀
(1)安装要求
1)在操作面一侧安装选择阀操作手柄,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要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2)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与介质流动方向指向一致。
3)选择阀采用螺纹连接时,其与管网连接处采用活接或法兰连接。
4)选择阀上需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
(2)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阀驱动装置
(1)安装要求
1)对于拉索式机械阀驱动装置,除必要外露部分外,拉索需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拉索转弯处采用专用导向滑轮,拉索末端拉手需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且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固定牢靠。
2)对于重力式机械阀驱动装置,需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需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小于25mm。
3)对于气动阀驱动装置,启动气体储瓶上需永久性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或编号。
(2)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二、系统试压和吹扫
(一)系统试压、吹扫的基本要求
试压试验和管网吹扫在管网安装完毕后进行,在具备下列规定条件的情况时,方可开展试压和吹扫工作:
1)经复查,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准备不少于2只的试压用压力表,精度不低于l.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0倍。
3)试压冲洗方案已获批准。
4)隔离或者拆除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加设的临时盲板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有明显标志,并对临时盲板数量、位置进行记录。
5)采用生活用水进行水压试验和管网冲洗,不得使用海水或者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进行试压试验、管网冲洗。
(二)水压强度试验
水压强度试验前,用温度计测试环境温度,确保环境温度不低于5℃,如果低于5℃,须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另外,还应在试验前对照设计文件核算试压试验压力,确保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水压强度试验时,其测试点选择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管网注水时,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以不大于0.5MPa/s的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后,管网无泄漏、无变形。
可采用试压装置进行试验,目测观察管网外观和测压用压力表。系统试压过程中出现泄漏时,停止试压,放空管网中的试验用水;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三)气压强度试验
当水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1.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在试验前,用加压介质进行预试验,预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时,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气压试验可采用试压装置进行试验,目测观察管网外观和测压用压力表。
(四)管网吹扫
干粉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在气密性试验前需进行吹扫。管网吹扫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小于20m/s。可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异物出现。
(五)气密性试验
干粉输送管道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对干粉输送管道,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对气体输送管道,试验压力为气体最高工作储存压力。
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三、系统调试与现场功能测试
(一)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1.试验方法
1)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输出端与相应的启动驱动装置连接,启动驱动装置与启动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对于燃气型预制灭火装置,可以用一个启动电压、电流与燃气发火装置相同的负载,代替启动驱动装置。
2)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
3)观察探测器报警信号输出后,防护区的声光报警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4)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两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灭火控制器火警信号输出后,防护区的声光报警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2.判定标准
延时启动时符合设定时间;声光报警信号正常;联动设备动作正确;启动驱动装置(或负载)动作可靠。
(二)模拟手动启动试验
1.试验方法
1)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输出端与相应的启动驱动装置连接,启动驱动装置与启动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
2)分别按下灭火控制器的启动按钮和防护区外的手动启动按钮。观察防护区的声光报警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3)按下手动启动按钮后,在延迟时间内再按下紧急停止按钮,观察灭火控制器启动信号是否
终止。
2.判定标准
延时启动时符合设定时间;声光报警信号正常;联动设备动作正确;启动驱动装置(或负载)动作可靠。
(三)模拟喷放试验
1.试验要求
模拟喷放试验采用干粉灭火剂和自动启动方式,干粉用量不少于设计用量的30%;当现场条件不允许喷放干粉灭火剂时,可采用惰性气体;采用的试验气瓶需与干粉灭火系统驱动气体储瓶的型号规格、阀门结构、充装压力、连接与控制方式一致。试验时应保证出口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
2.试验方法
1)启动驱动气体释放至干粉储存容器。
2)容器内达到设计喷放压力并达到设定延时后,开启释放装置。
在模拟喷放完毕后,还需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试验时将系统使用状态从主用量干粉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干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启动气体储瓶同时切换。
3.判定标准
延时启动时符合设定时间;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信号反馈装置动作正常;干粉输送管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干粉或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上,且能从每个喷头喷出。
(四)干粉炮调试
1.试验准备
干粉炮灭火系统调试时,先分别对动力源、电动阀门和干粉炮等逐个进行单机动作运行检查,正常后再对系统进行调试。
2.试验要求
1)采用液(气)压源作动力的干粉炮,其液(气)压源的实测工作压力,需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电动阀门全部调试。
3)无线遥控装置全部调试。
4)系统调试以氮气代替干粉进行联动试验。
5)装有现场手动按钮的干粉炮灭火系统,现场手动按钮所控制的相应联动单元全部调试。
3.判定要求
1)有反馈信号的电动阀门反馈信号准确、可靠。
2)无线遥控装置的遥控距离符合设计要求;多台无线遥控装置同时使用时,没有相互干扰或被控设备误动作现象。
3)联动试验按设计的每个联动单元进行喷射试验时;其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4)装有现场手动按钮的干粉炮灭火系统,现场手动按钮按下后,系统按设计要求自动运行,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
四、系统验收
主要包括系统组件验收和功能验收。
(一)系统组件验收
1.干粉储存容器
(1)验收内容
1)干粉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以及油漆和标志等。
2)干粉灭火剂的类型、干粉充装量和干粉储存容器的安装质量。
(2)验收检查方法。观察或测量检查。
(3)合格判定标准。干粉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干粉充装量,以及干粉储存容器的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驱动气体储瓶
(1)验收内容
1)驱动气体储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
2)驱动气体储瓶充装量、充装压力和气体种类。
(2)验收检查方法
验收内容1)项采用观察检查;验收内容2)项采用观察和称重检查。
(3)合格判定标准。驱动气体储瓶型号、规格和数量以及充装量、充装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3.集流管、驱动气体管道和减压阀
(1)验收内容
1)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泄压方向。
2)集流管内腔清洁度。
3)支、框架牢固程度及防腐处理程度。
4)减压阀的流向指示箭头指向。
5)减压阀的压力显示装置安装位置。
(2)验收检查方法。观察或测量检查。
(3)合格判定标准
1)集流管、驱动气体管道和减压阀的规格、连接方式、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2)减压阀的压力显示装置位置便于人员观察。
3)集流管内腔清洁。
4)集流管和驱动气体管道固定牢固并作防腐处理。
5)减压阀的流向指示箭头与介质流动方向一致;压力显示装置安装位置便于人员观察。
4.阀驱动装置
(1)验收内容
1)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以及安装位置。
2)气动阀驱动装置中启动气体储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以及启动气体管道的规格、布置和连接方式。
3)拉索式机械阀驱动装置的安装要求。
4)气动阀驱动装置的启动气体储瓶是否永久性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或编号。
(2)验收方法。观察或测量检查。
(3)合格判定标准
1)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气动阀驱动装置的启动气体储瓶上需永久性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或编号。
3)经检查,拉索式机械阀驱动装置的拉索除必要外露部分外,其他部分采用了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拉索转弯处设置有专用导向滑轮;拉索末端拉手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已固定牢靠。
5.管道
(1)验收内容
1)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
2)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
3)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
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油漆颜色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管道支、吊架的间距符合表3-9-1的要求。
4)管道固定牢靠,管道末端采用了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5)管道的外表面涂覆红色油漆。
(2)验收方法。观察或测量检查。
(3)合格判定标准。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油漆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和安装要求。
6.喷头
(1)验收内容
1)喷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
2)是否设有防止灰尘或异物堵塞的防护装置。
(2)验收方法。观察检查。
(3)合格判定标准
1)喷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和设计要求。
2)喷头设有防止灰尘或异物堵塞的防护装置。
7.启动气体储瓶和选择阀
(1)验收内容
1)启动气体储瓶和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是否设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
2)启动气体储瓶和选择阀是否加铅封的安全销,现场手动启动按钮是否有防护罩。
(2)验收方法。观察检查。
(3)合格判定标准
1)启动气体储瓶和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设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
2)启动气体储瓶和选择阀加设了铅封的安全销,现场手动启动按钮设有防护罩。
(二)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及储存装置间验收
1.验收内容
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用途、几何尺寸、开口、通风环境,可燃物种类与数量,防护区封闭结构等。
2)安全设施(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标志指示、声光报警、通风排气、安全泄压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3)干粉储存装置专用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火灾报警控制电源等。
4)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及联动设备。
2.验收方法
观察检查、功能检查或核对设计要求。
3.合格判定标准
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设置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2)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及干粉灭火剂喷放指示门灯、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和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符合设计要求。
3)储存装置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置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符合设计要求。
(三)系统功能验收
系统功能验收包括进行模拟启动试验验收、模拟喷放试验验收和模拟主、备用电源切换试验,其试验方法和判定标准与功能测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