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人员请于2018年11月4日至9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http://zg.cpta.com.cn)按考试专业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一)考点设置
考试考点设在兰州。
(二)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碳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4.应试人员成绩合格,应按规定时间到省公安厅消防局提交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关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等书面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
5.考试成绩查询:2019年2月底,由部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届时请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四)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省公安厅消防局 电话:17797610205
技术支持: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电话:0931-481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