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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8〕306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11月10日、1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处理且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应于8月24日9:00至9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项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核
全省实行考前资格审核。已取得档案号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直接进入缴费环节;新考生、报考级别、专业发生变化及异地(外省)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职务聘任证书,或者提供本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省直考生先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花名册》(见附件2),于9月12日携带花名册和审核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现场资格审核(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消防部门负责。各市人社、消防部门相关机构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最迟于9月16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
为防范考务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资格审核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凡在报名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有关资审部门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函〔2015〕15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9元。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9月23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考生于11月6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教材及大纲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010-64962347、64929211、64921644)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三)省直管县考务安排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其他事项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doc
2.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花名册.doc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