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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参加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原件)。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和证书原件,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214房间审核。
领证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领证地点: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七号(市劳动公园北门西北侧)市人社局二楼214房间
联系电话: 52421969
抚顺市人社局专技科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