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省消防总队,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为保证证书办理规范、高效、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及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5号)规定,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省有18人通过资格考试(名单见附件)
办证须知
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时间为2018年6-7月,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地址:省公安消防总队3楼技术处(经济开发区金桥路19号)
联系人:刘参谋
联系电话:0971-8818075
2017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青海人事考试网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