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消防水泵房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内;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3)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设施的设置。为避免消防水泵房被淹或进水受到影响,需设置挡水门槛等挡水措施,如泵房设置在地下时,还需检查是否设置排水沟等防淹措施。
5.5.12 消防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