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及维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应由从事火灾报警、消防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专业5年以上(含5年)经历的人员构成。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操作人员上岗前还要具备熟练操作设备的能力。
监控中心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操作人员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与运行安全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与恢复方案。
监控中心日常应做好如下技术文件的记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1)交接班登记表。
2)值班日志。
3)接处警登记表。
4)值班人员工作通话录音电子文档。
5)设备运行、巡检及故障记录。
三、系统使用与日常检查(一)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使用与检查联网用户人为停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时,要提前通知监控中心;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造成误报警超过5次/日,且不能及时修复时,应与监控中心协商处理办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以最快的方式确认是否有火灾发生,确认火灾后,在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的同时,观察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是否将火灾信息传送至监控中心。监控中心通过用户服务系统向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提供该单位火灾报警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情况统计月报表。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与测试:
1)每日进行1次功能自检。
2)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模拟生成火警,进行火灾报警信息发送试验,每个月试验次数不应少于2次。
(二)通信服务器软件的使用与检查通信服务器软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与测试:
1)与监控中心报警受理系统的通信测试为1次/日。
2)与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的火警信息终端之间的通信测试为1次/日。
3)实时监测与联网单位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通信链路状态,如果检测到链路故障,则应及时告知报警受理系统,报警受理系统值班人员应及时与联网用户单位值班人员联系,尽快解除链路故障。
4)与报警受理系统、火警信息终端、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其他终端之间的时钟检查为1次/日。
5)每月检查系统数据库使用情况,必要时对硬盘进行扩充。
6)每月进行通信服务器软件运行日志整理。
(三)报警受理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报警受理系统软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与测试:
1)与通信服务器软件的通信测试为1次/日。
2)与通信服务器软件的时钟检查为1次/日。
3)每月进行报警受理系统软件运行日志整理。
检查内容与顺序如下: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模拟报警,检查报警受理系统能否接收、显示、记录及查询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2)模拟系统故障信息,检查报警受理系统能否接收、显示、记录及查询通信服务器发送的系统告警信息。
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模拟报警,检查报警受理系统能否收到该报警信息,收到该信息后能否驱动声器件和显示界面发出声信号和显示提示。火灾报警信息声提示信号和显示提示是否明显区别于其他信息,报警信息的显示和处理是否优先于其他信息的显示及处理。声信号可以手动消除,当收到新的信息时,声信号是否能再启动。信息受理后,相应声信号、显示提示是否自动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