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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类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各有哪些?
答:物品火灾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甲类物品主要是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一级易燃固体、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然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品和可燃气体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易燃易爆,燃烧时还放出大量有害气体。有的遇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火燃烧爆炸。有的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遇有机物或无机物极易燃烧爆炸。有的因受热、撞击、催化或气体膨胀而可能发生爆炸,或与空气混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
乙类物品主要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易燃液体、二级氧化剂、助燃气体、二级自燃物品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仅次于甲类。
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包括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这类物品的特性是液体闪点较高、不易挥发,火灾危险性比甲、乙类液体要小些。可燃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和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即使火源拿走,仍能继续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