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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烟台考区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9月1日,以下是通知详细内容:
关于转发《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烟人考函〔2016〕 19 号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9∶00至2016年9月1日16∶00;
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由各地、各单位具体组织。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8月29日9:00至2016年9月2日16:00。现场审核地点见下表:
审核单位 |
审核地点 |
电话 |
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 |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 |
6683333 |
芝罘区人事考试中心 |
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 |
6226583 |
福山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503房间 |
6356277 |
莱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
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4号 |
6891670 |
牟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5楼515-1房间 |
4281087 |
开发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烟台市开发区燕山路5号 |
6375033 |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
6922046 |
海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海阳市旅游度假区济南路91号 |
3220113 |
莱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莱阳市金水路7号 |
3368528 |
栖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栖霞市腾飞路199号 |
5221806 |
招远市人事考试中心 |
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 |
8215133 |
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42房间) |
8502105 |
莱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莱州市府前街96号 |
2222235 |
蓬莱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蓬莱市钟楼东路57号 |
5641254 |
长岛县人事考试中心 |
长岛县乐园大街101号 |
3211065 |
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免试申请表一份。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8月29日9∶00至2016年9月5日16∶00。
二、其它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二)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滨州、德州、临沂市设置考区。
(四)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9∶00至11月13日9∶30。
(五)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010-87792608)。
(六)其它有关事宜,请参阅附件。
附件:《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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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烟台考区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9月1日,以下是通知详细内容:
(一)参加全科(三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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