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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江苏省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以下是详细内容:
江苏省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
一、报名前请登陆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成功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报名。
二、上传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请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
如照片上传错误考生本人不能进行更换,需由考生本人到相应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换。
三、2015年起,全国统一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推送短信功能。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统一网报平台将向报考人员手机推送短信,告知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手机号码。
四、报考人员资格审核事宜由各考区自行规定,各考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请登陆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未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完成资格初审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资格审核状态为资格预审结果,最终考试资格的确认以省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六、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一)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
(二)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系统将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再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四)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报考人员应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五)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六)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具有2个以上专业且各专业报考条件相同、且在成绩有效期内的考试:
1.专业科目未全部通过的,可以修改报考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2.专业科目全部通过的,不允许修改报考专业。
(七)报考人员在未缴费前需要调整到其它报名尚未结束的省市报名的,可自行取消报名确认,重新选择省市报名。再报名时,报考人员只需重新选择考试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个人基本信息无需重填。
(八)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修改的报名信息仅限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项,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系统自动从本人的注册信息读取。
(九)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七、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全国统一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将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修改仅限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项,报考人员成功注册后,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无法修改)。
附件: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考区网上报名工作安排
链接地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2月1日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考区网上报名
工作安排链接地址
南京:http://www.njrsks.net
无锡:http://www.wxrsks.gov.cn
徐州:http://www.xzrsks.com/
常州:http://www.czpta.gov.cn/
苏州:http://www.szrsks.com
南通:http://www.ntpta.gov.cn
连云港:http://www.lygkszx.com
淮安:http://www.harsks.com/
盐城:http://www.ycks.gov.cn
扬州:http://www.yzrsks.com/
镇江:http://www.zjrsks.com.cn
泰州:http://www.tzrsks.com/
宿迁:http://www.sqrsks.com
省直:http://www.jsggy.net/
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等建设类考试省直考区报考人员请登陆江苏省建设人才网(http://www.jschr.gov.cn/jschr/)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整理:一级消防师论坛,与广大考友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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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江苏省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查看详情,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免考科目和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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