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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9年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鉴定通知

环球网校·2019-02-15 14:28:06浏览57 收藏5
摘要 环球网校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最新资讯,小编整理上海市2019年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鉴定通知以供参考,更多考试相关请关注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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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沪人社职〔2018〕4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和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鉴定项目的调整

《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 68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及培训鉴定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鉴定目录中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后确定的。具体的调整情况如下:

(一)办公软件应用等24个高新类专项职业能力不再纳入《目录》,停止鉴定发证,具体项目名称见附表一。

二、关于鉴定项目统考(开考)月份的安排

鉴定项目统考(开考)月份是指该鉴定项目可参加考试的月份,各鉴定项目的具体统考(开考)月份安排见附表二《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

三、关于鉴定申报

(一)申报。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须按《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项目范围和要求申报。

考生须在参加鉴定月份所对应的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同时接受鉴定申报资格审核。

(二)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缴纳鉴定考核费。“考核费”的收费标准为:五级85元,四级115元,三级150元,二、一级350元,专项职业能力(模块)75元。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参加操作技能考核科目的考生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参加综合评审科目的考生还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评审费”,“评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申报鉴定资格审核并完成“考核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下载并打印统考准考证,考生须凭统考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统考。完成“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或“评审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相关操作技能考核或综合评审。

四、关于统考有关事项安排

(一)职业资格鉴定A类项目与技能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开考月份

受理鉴定申报及

缴费日期

下载理论知识统考准考证日期

理论知识

统考日期

1月

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12月14日

1月11日—1月18日

1月19日

3月

12月15日—2月1日

3月15日—3月22日

3月23日

4月

2月12日—3月8日

4月12日—4月19日

4月20日

5月

3月9日—4月12日

5月10日—5月17日

5月18日

6月

4月13日—5月10日

6月14日—6月21日

6月22日

7月

5月11日—6月7日

7月5日—7月12日

7月13日

9月

7月8日—8月9日

9月13日—9月20日

9月21日

10月

8月10日—9月6日

10月11日—10月18日

10月19日

11月

9月7日—10月18日

11月15日—11月22日

11月23日

12月

10月19日—11月15日

12月13日—12月20日

12月21日

(二)职业资格鉴定B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开考月份

受理鉴定申报日期

缴费日期

下载准考证日期

统考日期

5月

2月27日-3月29日

3月21日-3月29日

5月3日-5月10日

5月11、12日

11月

8月13日-9月12日

9月4日-9月12日

10月25日-11月1日

11月2、3日

五、关于补考申报

(一)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两个月后(以考生本次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申请补考。五级、四级、三级补考有效期两年,二级、一级补考有效期为三年,均以考生首次申报鉴定网上成绩评定日期为准,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二)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四)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六、成绩查询

鉴定项目中涉及阅卷或考件检测的项目(详见附表三)的鉴定成绩可于鉴定科目全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起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上进行查询,其余项目的鉴定成绩可于鉴定科目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起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上进行查询。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鉴定业务受理地址

市鉴定中心相关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

(二)鉴定业务受理电话

62748577转4106、4107分机

(三)鉴定业务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6:30

(四)鉴定业务相关查询网址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www.12333sh.gov.cn/sosta)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职业资格鉴定B类项目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开考月份

评审费

(元/人次)

166

保安员

二级

5月、11月

310

167

保安员

一级

5月、11月

395

168

劳动关系协调员

三级

5月、11月

/

169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四级

5月、11月

/

17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

5月、11月

/

17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

5月、11月

310

17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级

5月、11月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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