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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山东省2018年12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级)职业资格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相关考生:
现将我省2018年12月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地点:济南长城大厦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539号
可从火车站乘坐K58、29、9、21、118路等公交车到经四纬十站或经一纬九站下车。
宾馆联系电话:0531-51624280
二、答辩时间:2018年12月15、16日(烟台考生全部安排在12月16日答辩)
上午8:30开始11:30结束
下午13:30开始17:00结束
三、答辩人员时间安排情况请见附件
四、答辩人员须知
参加答辩人员务必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证齐全方可参加答辩。身份证丢失者可用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替代。准考证丢失者请于12月13日前告知报名单位,申请补办准考证。答辩人员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地点见酒店内指示牌)内请自觉保持安静,手机调入静音或关机状态。答辩结束后请立即离开,不得在答辩室或候考室外逗留。
附件:
山东省2018年12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答辩人员时间安排.xls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