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编制施工过程结算依据的是( )。
经确认的工程变更、计日工、工程索赔等资料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
工程招(投)标文件
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不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过程结算可按以下依据编制:
①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标澄清文件)。
②计价标准和相关的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
③合同图纸、实际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勘察与设计资料。
④合同规范、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补充的技术规范。
⑤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⑥经批准或确认的工程变更、计日工、工程索赔等资料。
⑦发承包双方已确认计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量及其价款。
⑧发承包双方已确认计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的合同调整价款。
⑨其他相关依据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