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造成重大通信事故的行为包括( )。
死亡3人/次以上、重伤5人/次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一条或多条国际陆海光(电)缆中断事故;
一个或多个卫星转发器通信连续中断超过60min;
一个或多个卫星转发器通信中断累计超过60min;
不同电信运营者的网间通信、长途通信一个方向全阻60min;
过失损坏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造成重大通信事故的行为包括:(1)死亡3人/次以上、重伤5人/次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2)一条或多条国际陆海光(电)缆中断事故;
(3)一个或多个卫星转发器通信连续中断超过60min;
(4)一个或多个卫星转发器通信中断累计超过60min;
(5)不同电信运营者的网间通信全阻60min;
(6)固定电话通信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
(7)移动电话通信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