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背景资料
某安装公司承包一商场的建筑电气施工,工程内部有变电所、供电干线、室内配线和电气照明。主要设备有电力变压器、配电柜、插接式母线槽(供电干线)、照明电器(灯具、开关、插座和照明配电箱)。合同约定设备、材料均由安装公司采购。
安装公司项目部进场后,编制了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及劳动力计划(见表四)。采购的变压器,配电柜、插接式母线槽在5月11日送达施工现场,经二次搬运到安装位置,施工人员依据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程序进行安装,项目部对施工项目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设计,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
施工过程中,曾经发生了以下两个事件:
事件一:堆放在施工现场的插接式母线槽,因保管措施不当,母线槽受潮,安装前绝缘测试不合格,返回厂家干燥处理,耽误了工期,直到7月31日才完成供电干线的施工。项目部调整施工进度及施工人数,变电所及供电干线的送电验收调整到8月1日开始。
事件二:因商业广告需要,在商场某区域增加了40套广告灯箱(荧光灯40W*3),施工人员把40套灯箱接到就近的射灯照明N4回路上(见图四),在照明通电调试时,N4回路开关跳闸,施工人员又将额定电流16A开关调换为32A开关,被监理检查发现,后经整改才通过验收。
表4 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