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方索赔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支出或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方的过失。
③按合同规定造成费用的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④承包方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
(2)索赔费用的组成:
①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
②建安工程合同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③承包商有索赔权利的工程成本增加,都是可以索赔的费用。但是,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哪些内容可索赔,要按照各项费用的特点条件进行分析论证。
(3)索赔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①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②材料费。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减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④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索赔。
⑤现场管理费。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
⑥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延期付款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⑦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通过分析计算得出:
(1)事件1:可以提出索赔。工期预付款延期支付属于业主责任,业主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并顺延工期。事件2:施工机械出现故障属于施工单位责任,不能提出索赔。事件3:该事件都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所以可以提出相应的工期和费用索赔。事件4:赶工措施费是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不能提出索赔。
(2)工厂期和费用索赔计算:
1)工期索赔计算:预付款延期支付拖延5天;业主原因造成返工时间3天;停工待图10天。可索赔工期:5+3+10=18天。
2)费用索赔计算:
事件1:延期付款利息:5000×25%×10×20=25万元
工期补偿费用:5000×5—25000元=2.5万元
事件2:罚款:2×500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