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领取2015年第16批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下列建造师的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4.领取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的,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建造师增项注册通过的,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执业印章前来办理。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下列附件6、附件7和附件8中的建造师由于注册有效期已过,取回变更注册证书后,请提交延续注册材料,待延续注册通过后再发放新的执业印章。
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属地为中山市、汕头市的企业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属地为深圳市的企业统一到深圳市住建局培训中心领取。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5月28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