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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153号令)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文件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达到国家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全国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指定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建市施函〔2012〕109号),为满足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继续教育的需求,我院将开始接受2015年第一期全省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员网上报名。
一、培训人员
1、在辽宁省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包括中直驻辽宁省有关单位的人员)。
2、企业注册地不在辽宁省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所负责项目在辽宁省内,在征得归属地同意后,可自愿就近参加培训。
3、辽宁省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65周岁以下,临时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60周岁以下。
二、培训方式、时间
1、培训方式
全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各市学员到沈阳统一参加120学时(共计12天)的培训。
2、培训时间
待定(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开班)。后续培训时间安排请关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行业培训”通知栏。
三、培训内容
1、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60学时和选修课60学时。其中,必修课包括综合课30学时、专业课30学时,选修课包括综合课30学时、专业课3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必修课30学时,专业选修课30学时。
2、选修课按《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充抵学时。
四、收费标准及汇款方式
1、经省物价局、住建部备案,收费标准为30元/学时。机电工程为主专业,培训120学时,合计3600元/人(含教材费);机电工程为增项专业,培训60学时,合计1800元/人(含教材费)。
2、参加培训的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培训费采取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汇款账号:0308 0101 4190 0001 209
汇款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天合支行
汇款的学员请网上报名后将学费汇入指定账户,报到时带汇款回执单复印件证明已付费。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开具收据名称与汇款单位(个人)名称一致,即收据名头为汇款时提供给银行的单位(个人)名称。
培训费采取指定银行帐号交费的方式,所收的培训费由省财政厅统一管理, 采用省财政厅统一收据,培训费收据由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开具,统一发放。请核对无误后汇款,概不办理退款业务。
五、报到及培训地点
1、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粘贴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每人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注:企业注册地不在辽宁省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交《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时,须在“执业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第一,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第二,执业单位意见。
2、报到及培训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行业培训”栏查看。
六、培训教材和资料领取
报到时,凭汇款回执单复印件,现场领取培训资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书瑞、陈雨瞳
电话(传真):024-24129179
手机:13804016665 18809857647
网址:www.lncjxy.com
邮箱:lnjspxzx@126.com
八、有关要求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符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充抵学时试行办法》的学员,需提前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充抵学时申请表》(一式两份)与充抵学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电子扫描件)报送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处办理充抵学时手续,审核通过并在中国安装协会网站公示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时减免学时并参加培训。
2、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作为注册工作的基本依据之一,对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书,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颁发学时证书。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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