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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得知: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4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闸北区河南北路301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63259366
2、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长宁区武夷路150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杨浦区赤峰路67号第一教学楼附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5959
咨询电话:65983578、65980054
4、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234号)审核(咨询)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53079383
5、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31398117、65399758转805、82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34号楼101室,近桂林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80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携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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