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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101070 掌握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及其工作步骤
1.知识体系
2.知识要点
价值工程概述 |
定义 |
价值工程是以提高产品或作业价值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创造性工作,寻求用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的一种管理技术。 | |||||||||||
特点 |
(1)价值工程的目标是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产品必须具备的功能。 (2)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功能分析。 (3)价值工程是将产品价值、功能、成本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4)价值工程强调不断改革与创新,获得新方案,提高产品的技术经济效益。 (5)价值工程要求将功能定量化,即将功能转化为能够与成本直接相比的量化值。
(6)价值工程是以集体的智慧开展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 ||||||||||||
提高产品价值的途径 |
(1)功能提高,同时成本降低。 (2)在成本不变的条件下,提高功能水平。 (3)在功能水平不变的条件下,降低成本。 (4)成本少量提高,功能大幅度提高。
(5)功能略有下降,成本大幅度下降。 | ||||||||||||
对象选择与信息资料收集 |
对象选择的原则 |
(1)设计方面,对产品结构复杂、性能和技术指标差距大、体积大、重量大的产品进行价值工程活动,可使产品结构、性能、技术水平得到优化,从而提高产品价值。 (2)生产方面,对量多面广、关键部件、工艺复杂、原材料消耗高和废品率高的产品或零部件,特别是对量多、产值比重大的产品,只要成本下降,其总的经济效果就大。 (3)市场销售方面,选择用户意见多、系统配套差、维修能力低、竞争力差、利润率低的;选择生命周期较长的;选择市场上畅销但竞争激烈的;选择新产品、新工艺等。
(4)成本方面,选择成本高于同类产品、成本比重大的,如材料费、管理费、人工费等。推行价值工程就是要降低成本,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必要功能。 | |||||||||||
对象选择的方法 |
因素分析法
ABC分析法
强制确定法
百分比分析法
价值指数法 | ||||||||||||
信息资料收集 |
1.用户方面的情报;2.市场销售方面的情报;3.技术方面的情报;4.经济方面的情报;5.本企业的基本资料;6.环境保护方面的情报;7.外协方面的情报;8.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的法规、条例等方面情报。 | ||||||||||||
功能系统分析 |
功能的分类 |
按照重要程度分类,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 按照功能性质分类,功能可以分为使用功能和美学功能。 按照用户需求分类,功能可以分为必要功能和不必要功能。 按照量化标准分类,功能可以分为过剩功能与不足功能。
按照总体与局部分类,功能可以分为总体功能和局部功能。 | |||||||||||
功能评价 | 定义 | 功能评价,即评定功能的价值,是指找出实现功能的最低费用作为功能的目标成本(又称功能评价值),以功能目标成本为基准,通过与功能现实成本的比较,求出两者的比值(功能价值)和两者的差异值(改善期望值),然后选择功能价值低、改善期望值大的功能作为价值工程活动的重点对象。 | |||||||||||
功能现实成本C的计算 | 特别说明 | 功能现实成本的计算与一般的传统的成本核算 相同点:它们在成本费用的构成项目上是完全相同的; 不同点:功能现实成本的计算是以对象的功能为单位,而传统的成本核算是以产品或零部件为单位。 | |||||||||||
成本指数的计算 | |||||||||||||
功能评价值F的计算 | 确定功能重要性系数的方法 | 强制打分法(0-1评分法或0-4评分法) 多比例评分法 逻辑评分法 环比评分法(又称DARE法) | |||||||||||
确定功能评价值F | F=功能重要性系数×目标成本 | ||||||||||||
功能价值V的计算及分析 功能价值V的计算及分析 | 功能成本法(又称为绝对值法) | 计算关系式 | |||||||||||
讨 论 | (1)V=1。表示功能评价值等于功能现实成本。这表明评 价对象的功能现实成本与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低成本大致相当,说明评价对象的价值为最佳,一般无需改进。 (2)V<1。此时功能现实成本大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现实成本偏高,而功能要求不高,这时一种可能是由于存在着过剩的功能,另一种可能是功能虽无过剩,但实现功能的条件或方法不佳,以致使实现功能的成本大于功能的实际需要。这两种情况都应列入功能改进的范围,并且以剔除过剩功能及降低现实成本为改进方向,使成本与功能比例趋于合理。 (3)V>1。说明该部件功能比较重要,但分配的成本较少,即功能现实成本低于功能评价值。应具体分析,可能功能与成本分配已较理想,或者有不必要的功能,或者应该提高成本。 | ||||||||||||
功能指数法(又称相对值法) | 计算 关系 式 | ||||||||||||
功能指数法 (又称相对值法) | 讨 论 | (1)VI=1。此时评价对象的功能比重与成本比重大致平衡,合理匹配,可以认为功能的现实成本是比较合理的。 (2)VI<1。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大于其功能比重,表明相对干系统内的其他对象而言,目前所占的成本偏高,从而会导致该对象的功能过剩。应将评价对象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主要是降低成本。 (3)VI>l。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原因可能有三个:第一个原因是由于现实成本偏低,不能满足评价对象实现其应具有的功能的要求,致使对象功能偏低,这种情况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增加成本;第二个原因是对象目前具有的功能已经超过了其应该具有的水平,也即存在过剩功能,这种情况也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降低功能水平;第三个原因是对象在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某些特征,在客观上存在着功能很重要而需要消耗的成本却很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就不必列为改进对象了。 | |||||||||||
方案创造与评价 | 方案创造方法 | 头脑风暴法;歌顿法;老师意见法(德尔菲法);老师检查法。 | |||||||||||
方案评价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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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方法 | 优缺点列举法;直接评分法;加权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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