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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内容概况:
按照北京此次实施的新规,全市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工前,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法人,都要签署一份授权书。这五方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为该工程供应混凝土、钢筋等建材的企业法人,则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也要按规定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
过去,很多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更换项目经理,政府这边也不掌握。这次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项目经理都要签承诺书,并要报住建部门备案。将来即使更换项目经理,也要再签一份承诺书。
政策内容解读:
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的人都要登记上自己的单位和身份证号,并承诺在该项目的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是施工过程中,或是将来入住后出现质量事故,即使届时开发企业或施工企业消失了,我们也能通过身份证号等信息,将当时签承诺书的项目负责人找到,追究其责任。”市住建委负责人解释说。
实行了质量终身追责机制,项目负责人头上就有了“紧箍儿”,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项目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进入黑名单,今后在建筑市场寸步难行。
“这一制度让他们更加重视质量和安全,从源头上杜绝‘楼脆脆’等豆腐渣工程。”今后,建筑质量终身制将纳入动态监管,进行信用记分处理,违规的企业将严格限制其资质升级和市场招投标。
建造师们怎么说?
反方控诉:
①、“项目经理在项目中获得的报酬仅仅只是一份正常的工资,但却要对整个项目质量负起终身责任。也就是说,他在工作中获得的报酬与他可能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可能面临的职业、人生风险是不对等的。”
②、目前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图纸会审、建筑结构、施工材料等环节,施工方时常会受到来自甲方的干预……这些来自外界的不可预见、难以举证的因素,都会影响一个项目最终的质量。
③、“现在的工程也不一定是项目经理(建造师)说了算,在施工的时候某些工程被领导和甲方分包,项目经理可能也只是挂名,真出了问题找的还是建造师,所以这个问题没办法回答。一不小心就成了替罪羊。”
④、“合理范围内的责任终身制是个大趋势,但是所有责任都往建造师身上推未免不符合国情,一个建造师充其量就是个稍微高级点的打工仔,尽职尽责就很不容易了,难道还要把这个群体往死里逼迫吗。”
……
正方支持:
①、质量终身制本来就是一个方向。关键在于是否严格执法,如果严格执法,有能力的建造师才会脱颖而出,处处受到重用。”
②、终身制只是让建造师终生负责建造师该负的责任,任何时候都不会把企业的责任让建造师来承担的。不光是建造师如此,任何职业,如会计师,医师、律师等等都是如此。
③、我个人觉得工程质量是干出来的,应执行终身责任制,谁施工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建造师就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因此,建造师即使退休,只要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也应追究责任。
④、应该要问责,起码这个制度要建立起来,执行起来,再谈问责时限和内容的完善。
⑤、终身制是用来制约当前行业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的法宝、利剑,是用来约束责任人错误欲望的东西,不应成为我们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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