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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性强,知识点多且杂。在各位考生备考的过程中,如果能将知识点系统记忆,对于考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本文为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第二章预习要点:利润和所得税费用;希望大家通过此文对时间方面的知识点联系记忆。希望能助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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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102040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复习要点 【章节习题测试】
1.利润的计算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各项收入抵减各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的指标。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营业利润按下列公式计算: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或营业费用)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2)利润总额
企业的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即: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或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一所得税费用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②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③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④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为:①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②提取法定公积金;③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④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或股利;⑤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所得税是指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规定交纳的税金,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颏=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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