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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履行(强制实际履行)
(1)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除非
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2)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非违约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数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预见的可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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