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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市政教材:1K420142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编制和安全管理要点

|0·2015-09-15 10:46:35浏览0 收藏0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提供一级建造师考试必备的复习资料和试题,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本文为一建市政教材:1K420142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编制和安全管理要点,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

  【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提供一级建造师考试必备的复习资料和试题,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本文为一建市政教材:1K420142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编制和安全管理要点,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2015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环球网校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做好复习备考。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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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K420142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编制和安全管理要点

  一、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

  安全保证计划是针对工程的类型和特点,依据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策划的结果,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以完成预定的安全控制目标为目的,编制的系统性安全措施、资源和活动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项目概况、施工平面图、控制目标、控制程序、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措施等。具体为:

  (1)工程项目安全目标及为安全目标规定的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论证的结果和相应的控制方式;

  (3)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识别结果;

  (4)实施阶段有关各项要求的具体控制程序和方法;

  (5)检查、审核、评估和改进活动的安排,以及相应的运行程序和准则;

  (6)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7)安全控制工作程序、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和安全记录。

  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是以安全管理为基础,对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各环节进行控制。

  一般由项目部组织编制,经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其作用是向建设单位等做出安全生产保证,对内具体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

  二、过程控制与持续改进

  (一)过程控制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对安全工作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关键工序应安排专职安全员对重点风险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

  (2)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专职安全员采取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督促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4)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和安全计划总结改进。

  (5)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参与调查和处理。

  (二)评估

  项目部应定期对安全保证计划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计划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2)企业、项目部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三)持续改进

  (1)项目部应根据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时将生产安全保证计划实施与改进情况报送企业。

  (2)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改造,改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一)一般规定

  (1)认真贯彻我国法律确立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兑现合同承诺。

  (3)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均应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按工程规模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3)总承包与分包安全管理责任

  1)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安全控制由总承包方负责,分包方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总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审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方;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方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方,应令其停工整改;总承包方应统计分包方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方的伤亡事故。

  2)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分包方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总承包方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总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总承包方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规定企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制度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体现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整改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及日常安全检查。

  (3)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等生产指挥系统及生产、安全、技术、机具(械)、器材、后勤等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并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生产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项目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

  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和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

  3)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

  4)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施工员(工长):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向班组、施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经常检查辖区内作业环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分包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执行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法规,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

  7)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4)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一般规定如下:土木工程、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安全员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1)安全教育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应实现l00%。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教育与培训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上岗。

  2)施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劳务队农民工首次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总包单位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理论培训和技术实际操作训练,经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双重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6)操作工人:新人场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教育与培训主要以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内容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场工人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劳资等部门组织,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人生产岗位。

  2)转场安全教育:新转入现场的工人接受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转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5)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各作业班组长在每班开工前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将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各成员签名。

  6)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在雨期、冬期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季节性安全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学时。

  7)节假日安全教育:一般在节假日前进行,以稳定人员思想情绪,预防事故发生。

  8)特殊情况安全教育:当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四新”技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因故发生改变时,由项目负责人(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学时。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人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职工教育与培训档案管理应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规范,为每位职工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职工的安全教育应实行跟踪管理。职工调动单位或变换工种时应将《职工安全教育卡》转至新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换岗、转岗安全教育应及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5)持证上岗: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资格证书复印留查,并按规定年限进行延期审核。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验收制度,整顿改进及奖罚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内容。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是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

  2.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每班有领导值班,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值班领导应认真做好安全值班记录。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进行定期和各项专业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亲自主持例会和定期安全检查。协调、解决生产、安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制度是企业对安全检查形式、方法、时间、内容、组织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对检查中所发现隐患进行整改、处置和复查的工作程序及要求的具体规定。

  5.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为保证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必须严格坚持“验收合格方准使用”的原则,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设备(如起重机械等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如脚手架、模板)和防护用品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字验收,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使用。

  6.整顿改进及奖罚制度

  对安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其严重程度由项目部进行整改,达到验收标准方可进行生产和施工,对相关责任人员应执行项目奖罚制度,以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调查,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预防和防范措施,建立事故档案。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重伤以上事故,按国家有关调查处理规定进行登记建档。

  (六)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根据工程施工和现场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详见1K420141),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签字审批齐全。

  (2)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按分工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3)施工负责人在分派施工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

  2)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是法定管理程序,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留有书面材料,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工程部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二是对施工作业相对固定,与工程施工部位没有直接关系的工种(如起重机械、钢筋加工等)单独进行交底;三是对工程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以安全施工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交底。

  5)以施工方案为依据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方案将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使交底内容更加详实,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分包单位应根据每天工作任务的不同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七)安全管理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应体现在对施工现场作业和管理活动的控制上,各种安全控制措施围绕着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进行。

  (1)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采取适宜的劳力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具、供电设施等确保安全施工的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其所需的执业资格、上岗资格和任职能力进行检查、核对证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含分包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组织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4)配置符合施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机械设备和防护用品。

  (5)监督指导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与执行的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检查机构。

  (6)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限时整改并制定消除安全隐患措施。

  (八)设备管理

  (1)工程项目要严格设备进场验收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员会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在项目部自检自查基础上报请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组织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验收;塔式或门式起重机、电动吊篮、垂直提升架等重点设备应组织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检查技术文件包括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说明书、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产品鉴定及合格证书、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建立机械设备档案。

  (2)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置相直的管理机构,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出租单位应派驻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

  (3)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且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4)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作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

  (5)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回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九)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人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如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属于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夜间施工或人员经常通行的危险区域、设施,应安装灯光示警标志。

  (2)按照危险源辨识的情况,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3)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安全标志设置后应当进行统计记录,并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登记表。

  (4)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不同分别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指示标志,夜间留设红灯示警。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十)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是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对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是安全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验证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效果。企业、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下达隐患通知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2)安全检查内容与方法详见1K4201430

  (十一)应急救援预案与组织计划,

  应急救援是指在危险源控制措施失效情况下,为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抢救行动。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项目部在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时,应事先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作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依据。

  (1)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3)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4)项目部按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5)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6)发生事故及突发事件,接到紧急信息,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救援和抢险。

  (7)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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