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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8034仲裁裁决的执行
一、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 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 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 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 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 后1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
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 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 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 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 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 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撤销裁决。此外,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 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解决。根据《仲裁法》的规 定,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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