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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每年的9月份开考,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正在复习备考中,对于一建备考而言,复习中充分掌握考点则至关重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与科目主要考点供各位考生学习,本文为《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笔记14》,希望能助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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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①总承包单位② 分包单位③出租单位④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07 年)
252. ★近些年来,由于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主要指提升或滑升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等,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必须依法对其加强使用管理.特别是施工起重机械,
是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53. 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多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25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55. 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①高处作业②深基坑作业③爆破作业等作业人员. (了解)
256.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了解)
257. 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258.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军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 不包括本数。
259. 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分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l 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握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法》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26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二〉应急预案的评审(三)应急预案的备案(四)应急预案的培训(五)应急预案的演练(六)应急预案的修订(掌握顺序)
261. 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26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l)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实务)
26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65. 事故补报的要求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了解)
266.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9 条、第14 条、第四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事坟发生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放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②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于员素.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放扩大,或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事故现场保护.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围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建筑实两年考一次)
267.《建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l)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退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 需要l 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268.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10 年
26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了. -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10
270.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丁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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