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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时间详见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报名时携带证书方能报考。
(二)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rsks.gov.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5日-6月25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眉、眼睛、耳朵等),jpg格式,大小5-35K;4、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6月26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符合“免二科”级别条件第一条)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在外省市参加2012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考试中心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交费。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可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7月8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经济26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6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网上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报考大庆考区的考生,请关注大庆市人事考试网,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该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2: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级别: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报考级别:免二科
符合“考全科”级别报考条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报考级别: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6月5日-6月25日 |
网上报名 | ||
2013年6月13日-6月26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3年7月5日前 |
网上公布复核通过免试人员名单 | ||
2013年6月13日-7月8日 |
网上缴费 | ||
2013年7月19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
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
领取收据 | ||
2013年9月5日-9月1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
2013年9月14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3年9月15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
2014年1月上旬至3月上旬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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