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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怎样高效率听课之“记”

|0·2013-02-01 14:17:54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一级建造师怎样高效率听课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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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课的质量决定了复习的难度。听课这个过程可以解析为听、记、问。

  记

  我们建议直接在书上作笔记。因为教师讲授的内容会与书上的内容紧密结合,在书上直接标注不仅节约时间,而且有利于日后的复习。做笔记主要是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重点的内容重点的内容不一定要按照教师的讲解和书上的原话记录,可以在书旁边的空白位置作一下简要记录。2.难点的内容难点的内容最好能够详细记录。因为即使现在理解了,将来也可能忘记。所以,尽可能详细记录有利于将来的复习。对于课堂上没有听懂的难点,可以先圈点上,利用下课的时间向授课教师咨询。

  3.典型的题型《法规》这门课知识点非常散,单纯依靠讲解来授课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这就要求授课教师要结合例题来讲解,从而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对于重点讲解的例题,学员有必要记录。

  4.疑问法规这门课的特殊性导致学员在听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疑问。例如,关于委托代理的终止的规定有:

  ●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具有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则委托代理终止。对于这四点的理解应该没有问题,但是,有的学员可能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这里仅仅提到了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会导致代理关系终止,却没有谈到被代理人如果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会不会导致代理关系终止呢?如果具备这个条件,他们的代理关系是否终止呢?

  这样的问题严格讲已经超出了的要求,在考试中是不会出现的。但是,如果学员心中始终存有这样的疑问,就对后面的复习不利。因为学员认为自己对法律掌握得还不够精,进而动摇了信心。所以,学员可以将这样的疑问记录下来,利用课间时间向授课教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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