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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造价考试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程序
一、考生对本人主观题考试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卷面成绩的,请在合格标准公布后,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请表(点击下载),以及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成绩复查手续。
二、受理主观题科目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时限为我省公布成绩合格标准后的一个月内,超过受理时限不予受理。
三、成绩核查申请时间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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