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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一)高处作业的标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强风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二)安全防护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2.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3.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4.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和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5.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
6.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7.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8.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他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9.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10.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11.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二、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长度以4~6.5m和2.1~2.8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3号钢钢板,以长度1.4~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2.竹脚手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c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cm,6~9c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2)竹编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cm,螺栓孔不得大于1cm,螺栓必须拧紧。
(3)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杆直径不得小于4.5cm,长度一般为2.2~3.0m,宽度以40cm为宜。
3.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通过的地方应设置围栏,以免受到通行车辆或搬运器材的碰撞。
4.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发现材料腐朽、绑扎松动时,应及时加固处理。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每次爆破后应进行检查。
三、常用安全工具
高处作业的常用安全工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应有鉴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准采购和使用。安全带的挂钩,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或可靠的安全绳上。拴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过长,一般不应超过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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