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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420082掌握图纸会审要求
图纸会审的步骤
(1)初审
初审指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在某专业内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专业施工图的详细细节进行审查,审查前,应根据设计图的内容,确定并收集的技术资料、标准、规范、规程等,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2)内部会审
内部会审是指施工企业内部各专业间(测量、试验、材料、土建、结构、机械、预算、合同、财务等工种)对施工图的会同审查,其任务是对各专业间相关的交接部分,如设计标高、尺寸、构筑物设置、施工程序配合、交接等是否合理、有无矛盾,施工中协作配合作业等事宜作仔细会审。
(3)综合会审
综合会审是指在内部会审的基础上,由土建施工单位与各分包施工单位,共同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审查。图纸综合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参加。
1B420090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技术管理
1B420091掌握技术交底要求
1.技术交底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进行,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规程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实施。
(3)工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向本责任区内的班组交底。
(4)对于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向分包单位详细地就承包合同中有关技术管理、质量要求、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办法以及合同规定中双方应承担的经济合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全面交底。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承包合同中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
(2)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说明要点等内容。
(3)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质量要求。
(4)施工技术方案。
(5)工程合同技术规范、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6)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
(7)季节性施工措施。
(8)安全、环保方案。
(9)各单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10)试验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和采用的规程。
(11)适应工程内容的科研项目、“四新”项目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技术要求。
1B420092掌握设计变更的要求
1.设计变更的主要原因
(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2.设计变更的内容、手续及要求
(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3)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4)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6)由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7)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均需用“变更设计申请”向设计单位办理修改手续。
(8)重要工程部位及较大问题的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方为有效。
(9)如果设计工程作较大变更而影响了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时,需报请原批准初步设计的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修改。
(10)“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联系单”等技术文件,都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一并会成明细表归入工程档案,将作为施工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1B420093熟悉测量管理
1.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
(1)测量队应核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应由2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应作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复核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
(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两人两种方法”制度,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3)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测量队长、测量组长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2.不合格的认定标准
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对测量仪器、工具检定。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
(1)已经损坏;
(2)过载或误操作;
(3)显示不正常;
(4)功能出现了可疑;
(5)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
(6)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
出现了上述不合格项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作明显标记。只有排除不合格原因,再次检定确认合格,并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验证签认后,方可使用。
1B420094熟悉材料、构(配)件试验管理
1.试验、检测记录管理的规定
(1)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表格,原始记录和报告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字及试验日期,并加盖试验专用公章。
(2)工程试验检测记录应使用签字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没有填写的地方应划“-”。
(3)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4)原始记录如果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并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同时加盖更改人印章。
(5)试验室由于记录类别多,应有专人负责整理记录,规定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总台账。
(6)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份数,其余质量记录由试验室装订成册上交公司档案室。
(7)当所有规定的工程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试验室应将所有的试验记录、报告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评定结果等资料,按交工验收要求整理成册,准备交工验收。
2.工地试验室
(1)公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为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及所需其他试验的规模齐全、设施配套的工地试验室。试验室应配备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
(2)除在施工的合同段内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外,同时应根据现场需要,增设若干个流动试验站。
1)开始工作之前,应将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站所在位置和面积、配备的仪器、器具等全部物品清单(含主要仪器的型号、规格、性能和说明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工地试验室(站)的仪器、器具应在开始工作前配齐,保证在工程进行期间正常运转使用。
3)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的各种试验工作,均应统一按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部级行业标准进行。
4)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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