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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合格证书已下发我市,现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1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中必须填明证书编号,并区分专业,按证书编号升序排列。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