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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开始办理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专业和基础)、城市规划师、企业法律顾问、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河南省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单位办证介绍信、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1张)。
2、 以上所需材料,在省辖市报考的人员由省辖市人社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核后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验印手续;在省直报考的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直接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审核后领取证书。证书办理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前,逾期未办理的人员转下一年度同期办理。
3、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4、《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内容填写,“批准日期”按考试时间填写,“管理号”、“证书编号”按证书上内容填写。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