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一级建造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答疑(4)

|0·2010-06-25 10:11:26浏览0 收藏0

  老师您好: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么?他不可以作为招标单位的代表么?谢谢

  回答:

  你好,《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老师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老师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评标老师应符合下列条件:(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至于可不可以作为招标单位的代表,只要他符合相关专业资质就行,要求没有评标老师那么严格。

2010年一级建造师课程报名>>>     2010年二级建造师课程报名>>>

2010年一级建造师课程免费试听>>>   2010年二级建造师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相关新闻:  建造师论坛     一级建造师频道     二级建造师频道     建造师博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