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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讲义精选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2)

|0·2010-06-04 15:44:28浏览0 收藏0

  三、施工文件

  施工文件,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不同专业的工程对施工文件的要求不尽相同,一般包括: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查、施工日志等。

  (2)施工现场准备文件.包括控制网设置资料、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环保措施等。

  (3)地基处理记录。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包括设计会议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等。

  (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

  (6)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包括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设备安装记录长期,设备试运行记录,设备明细表等。

  (7)施工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包括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结构吊装记录、工程竣工测量、新型建筑材料、施工新技术等等。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0)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等。

  四、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竣工图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总结,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

  (2)竣工验收记录,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3)财务文件,包括决算文件、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

  (4)声像(包括工程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缩微、电子档案(各种光盘、磁盘)。

  1Z301152

  lZ301152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

  一、各主要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文件

  1.基本规定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2.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对与工程建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归档的工程文件成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儿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归档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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