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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施工单位、中央在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号)精神,为了做好2010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1.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2.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作为相应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三、有关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报考专业为10个类别,即: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2.2010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十个专业类别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5.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制度,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份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两个科目或一个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考试收费标准
1.报考1科综合知识考试,每人55元;
2.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80元;
3.报考1科综合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135元;
4.报考4科考试,每人245元;
五、报名方式
今年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请考生提前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通过网上进行交费。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5月15日—6月17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请考生于2010年6月20日前在网上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于2010年6月28日-7月28(每周三、五下午及节假日除外)持考生报名表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开发票。发票按单位统一开一张 。网上报名时进行考生报考条件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将本人的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准考证等原件提供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复审,复审无误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可直接在网上交费确认(请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并存上足够的缴费金额)。如显示“未交费”,请与考务人员联系。
报考人员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10年8月15日—9月4日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打印准考证。
六、考前培训及考试教材事宜请咨询0851-5360012。请报考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一经审查合格并已交报名费或培训费、资料费的,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所填报考试科目也不得更改。
七、考试地点:贵阳市(详见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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