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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造师考试
1、我是2006年报名参加建造师考试的,已通过部分科目,2007年考试时我应该按旧大纲还是新大纲复习?
答:所谓“新大纲”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修订,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不断调整和修订是执业资格考试的惯例,修订不存在过渡问题,因此考试一般应按修订后的大纲复习备考;二是专业调整,建造师专业调整涉及原来的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过渡问题仅涉及到调整专业的工程管理与实务。
对于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人员,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未通过的,应当按旧大纲复习备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未通过的均按新大纲进行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律按新大纲进行考试。
例如:2006年参加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其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未通过,2007年报考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按修订后的大纲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应当按原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大纲考试,如果2006年参加了公路工程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不管哪个科目未通过,一律按修订后的大纲考试。
2、我是免考两科的考生,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法规和实务都没有通过,2007年我可以按照老大纲复习参加考试吗?
答:应当按照新大纲复习考试。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免考两科的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因此2007年继续参加考试可视为当年报名参加考试。
二、建造师注册
1、我通过了两个专业:房建和公路。房建是一级,公路是二级,我应该注册一级还是二级还是两个都可以注册?
答:房建一级和公路二级均可注册,但必须注册在同一个具有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我现所在的企业是做房地产开发的,可以在我们单位申请注册吗?
答:《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要看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如果有就可以,反之就不可以。
3、我是2004年参加考试通过的,今年注册的话已经是第三年了,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不需要。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注册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因为2004年考试或者考核认证取得资格证书时间是2005年。因此,无论是2004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取得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今年申请注册均没有超过三年,注册时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4、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两个及以上工程系列的资格证书,可否在不同企业申请注册?
答:不可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取得多个执业资格的人员,其多个执业证书可以注册在同一个具有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5、如果一个人同时取得多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时拥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否在不同企业申请注册?
答:不可以。只能注册在同一个具有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6、聘用企业是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造师,可否申请注册?
答: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能否注册要看您受聘的企业是否具有这六类资质。
7、可否通过下载建造师网上(www.coc.gov.cn)“公告通知”栏目《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附件中的word表格直接进行注册申报?
答:不可以。《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www.coc.gov.cn)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由此可见,您的申请表应当通过注册申报系统填写并通过企业申报。
三、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
1、我是2006年通过建造师考试的,至今还没有拿到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号怎么填写?
答:凡参加考试或考核认定通过的还未拿到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一、二级建造师,在填写资格证书编号时可用“0000000”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