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人事局,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度全国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推迟到2006年11月11、12日举行。
(二)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管理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管理方式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独立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报名条件。
2、新考生报名时,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3);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要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原件。老考生报名时,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老考生报名表(附件4)和准考证复印件。对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其它专业的人员,报名时均填写新考生报名表,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6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二)报名程序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地 址: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
联 系 人:刘翠兰 史立瑛
咨询电话:0451-82342462 82342443 82321047
网 址:www.rsks.gov.cn
四、考场设置
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
五、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6年9月4日前,将报名人数、名册和考试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30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0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外,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1977958092001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要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提醒考生注意的是: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