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考试的报名宣传、组织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全区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6年8月21日—27日,现场确认时间:8月28日—30日。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详见FTP电子文档《网上报名方法》。
三、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已通过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人员的证书正在办理中,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对申请参加1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考生,要认真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上述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五、考试时间 200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六、考点设置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一个考点。
七、考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八、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条件要严格掌握,特别是免试条件不得放宽;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九、考试用书征订工作请与我中心的教材发行部联系。
电话:(0471)6287990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