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6]89号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教育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01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06年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月11日、12日进行,考试时间、科目如下:
11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2科条件:
符合报考全科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8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8月18日至9月8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6年9月4日至9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办理),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当年彩色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符合免试证明材料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携带报名表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3、报考级别为考1科的,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未领到证书的人员须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4、按桂价费[2005]3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其余3科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费用、阅卷及上缴国家考务费用。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1.6版)管理。考试级别分为考二科、考四科和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按新考生处理)三种,请各市报名点注意加以区别。
(五)各市报名点于9月20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10月31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六)2006年11月初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四、考场设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报考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再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资格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别在答题纸和答题卡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