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关于2005年度、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号)安排,2005年度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2006年4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我市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津人专〔2003〕1号及津人专〔2004〕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4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5年4月16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2月15日—19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4号)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可以个人报名,也可由单位统一报名。报考人员或所在单位从2006年2月8日起可到考试报名点购买《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报名信息卡》。
(二)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信息卡》,由所在单位和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按报名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
(三)报名时需交报考人员近期同底片一寸半免冠照片三张(彩色、黑白均可)。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