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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05一级建造师增项证明10.30发放

|0·2009-10-19 15:27:29浏览1 收藏0

2006年领取证书通知
 

一、2006年12月18日起全省考生可以领取: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认定人员的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2、注册化工工程师认定人员的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3、注册电气工程师认定人员的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4、注册土木工程师认定人员的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5、注册港口与航道工程师认定人员的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二、2006年11月22起全省考生可以领取:
1、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三、2006年10月30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1.一级建造师证书。全省考生(除大连、辽阳考区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2、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明。全省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3、监理工程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工程师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4、二、三级翻译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并缴纳7元工本费。
5、咨询工程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6、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四、2006年10月11日起省直考生可以领取:
1、06年会计师证书(初级、中级)。省直考生领取此证书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会计上岗证、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并缴纳7元工本费。
2、注册税务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3、05年二级建造师证书。省直考生、铁岭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4、05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5、05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取证单位: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周六周日休息。
取证地址: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门。
乘213、245、131、113、328、299,北站乘325,沈阳站乘611到长客总站下车。
      咨询电话:024—8662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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