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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组织分工
(一)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建设厅、省建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5年3月12、13日进行。本次考试为2004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4年管理。
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全省统一在南京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五、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工作从2004年12月开始。在宁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考生到省建设厅注册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西侧)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月10——12日。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在宁的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可由各单位统一组织集体到报名点报名。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5.200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符合免试二门科目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六、收费事宜
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