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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5年一级建造师成绩12月中旬公布,各科合格线为试卷满分60%。成绩合格者需参加考后审查,本文详解审查流程、材料上传要求及各地咨询电话,助考生顺利通过审核,成功拿证!
专业课:《建筑实务》、《市政实务》、《机电实务》、《公路实务》、《水利实务》
12月中旬,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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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其中三个为公共科目,一个为专业实务科目。根据60%的划定标准,各科目的合格线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试卷满分:100分
合格标准:100分×60%=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试卷满分:130分
合格标准:130分×60%=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试卷满分:130分
合格标准:130分×60%=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试卷满分:160分
合格标准:160分×60%=96分
1.审查对象。截至2025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将在12月下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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