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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社局发布:2023年辽宁丹东一建证书发放通知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01-30 17:13:37浏览36 收藏14
摘要 2024年1月29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发放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会计中级、经济(初中级)、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的通知》,通知中对2023年辽宁丹东一建证书发放形式、时间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说明。
丹东市人社局发布:2023年辽宁丹东一建证书发放通知

2024年1月29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发放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会计中级、经济(初中级)、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的通知》,通知中对2023年辽宁丹东一建证书发放形式、时间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说明。在此建议大家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届时会短信提醒您预约地区2023年一建证书领取时间,不再为错过重要节点时间而烦恼。

丹东市人社局发布的上述通知原文如下: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会计中级、经济(初中级)、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方便广大考生领取,请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一、邮寄领取

考生请于2023年1月29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详见http://rsj.dandong.gov.cn/newinfo?infoId=13790),查看《合格人员名单》,填写相关信息,办理邮寄。我部采集信息后,将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资料印制、分类工作,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书寄出。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详情见附件6)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咨询电话

邮寄服务电话:2166733

证书咨询电话:3192771

附件:

1. 2023年度丹东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 2023年度丹东市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 2023年度丹东市会计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4. 2023年度丹东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5. 2023年度丹东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6.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及重要提醒)请认真阅读

丹东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dandong.gov.cn/newinfo?infoId=1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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