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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报考科目一共有4门,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是专业科目考试,总共分为10个专业,报名时选择一种就可以了。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经济》包括工程经济、工程财务、建设工程估价三个部分,主要是搭建完整的建造师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主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一建分数线是全国统一的,没有分数线不相同的省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考试。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则按照考生种类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实行为期两年的成绩管理,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免考考生实行为期一年的成绩管理,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说明如下所示。
1、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两年内考完四科。如果未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绩将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考生获得免考资格之后,要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两门科目的考核,若考核不通过,将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