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对此情况,考试受到影响的考生们虽然心里苦,但也只能接受,毕竟疫情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还是要遵循疫情防控要求才是。但是对于已经报名却无法参考的情况,后续都需要做哪些准备呢?对此,福建人事考试网近日发布了《关于申报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未被允许参考情况登记的通告》:
报考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部分考生(莆田考区仅需申报第一科),因考区疫情防控需要未被允许正常参加考试。请你们于9月14日至9月24日内向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邮件申报,以便审核办理报名费用退款及2020年成绩合格科目相应延期等有关工作。具体申报材料发送至所属考区电子邮箱(见附表),格式如下:
邮件标题:××(考区)××(考生姓名)未参考情况申报。
正文内容: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未被允许正常参加考试的具体原因:××××
未参考科目名称、准考证号:××××
附件:考生本人“八闽健康码”页面截图(需含姓名、身份证号、已核验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命名为××(考区)××(考生姓名)行程卡.jpg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表)。
附表:
在此,小编要提醒福建地区因疫情影响未能参考的考生们请认真阅读该通知,按照规定的格式向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邮箱发送邮件进行申报,所需附上的材料要准备齐全。邮件申报截止至明天,所以还没发送邮件的考生可要抓紧时间了!不要耽误后续事宜。
温馨提示:错过2021年考试、考区停考的考生可提前复习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小编为考生准备了考点精华、历年真题和考试大纲,您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祝各位复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