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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
一、法的形式【重要】
(1)宪法(代表2/3以上通过):全国人大;
(2)法律(主席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
(3)行政法规(总理令):国务院;(“xx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xx省(市)xx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办法”、“xx规定”)
(6)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xx省(市)xx办法”、“xx省(市)xx规定”)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二)法律
只能由法律制定的事项【重要】
(1)国家主权的事项;(主权)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机关)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
(4)犯罪和刑罚;(犯罪)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人身)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税)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民事)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面的基本制度;(经济)
(10)诉讼和仲裁制度;(诉讼)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其他)
二、法的效力等级【重要】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制定机关裁决: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制定机关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4)共同上级机关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授权部门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六)法的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审查:
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3)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报授权决定的机关备案。
规律:人大制定的都要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只能逐级上报;规章都要报到国务院备案,但只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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