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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工程考点12:给水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一、给水处理
(一)处理方法与工艺
(1)处理对象通常为天然淡水水源,主要有来自江河、湖泊与水库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井水)两大类。水中含有的杂质,分为无机物、有机物和微生物三种,也可按杂质的颗粒大小以反存在形态分为悬浮物质、胶体和溶解物质三种。
(2)处理目的是去除或降低原水中悬浮物质、胶体、有害细菌生物以及水中含有的其他有害杂质,使处理后的水质满足用户需求。基本原则是利用现有的各种技术、方法和手段,采用尽可能低的工程造价,将水中所含的杂质分离出去,使水质得到净化。
(3)常用的给水处理方法(见表1K414012-1)
(二)工艺流程与适用条件(见表1K414012-2)
(三)预处理和深度处理
为了进一步发挥给水处理工艺的整体作用,提高对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改善和提高饮用水水质j除了常规处理工艺之外,还有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
(1)按照对污染物的去除途径不同,预处理方法可分为氧化法和吸附法,其中氧化法又可分为化学氧化法和生物氧化法。化学氧化法预处理技术主要有氯气预氧化及高锰酸钾氧化、紫外光氧化、臭氧氧化等预处理;生物氧化预处理技术主要采用生物膜法,其形式主要是淹没式生物滤池,如进行TOC生物降解、氮去除、铁锰去除等。吸附预处理技术,如用粉末活性炭吸附、黏土吸附等。
(2)深度处理是指在常规处理工艺之后,再通过适当的处理方法,将常规处理工艺不能有效去除的污染物或消毒副产物的前身物(指能与消毒剂反应产生毒副产物的水中原有有机物,主要是腐殖酸类物质)去除.从而提高和保证饮用水质。目前,应用较广泛的深度处理技术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臭氧氧化法、臭氧活性炭法、生物活性炭法、光催化氧化法、吹脱法等。
二、污水处理
(一)处理方法与工艺
(1)处理目的是将输送来的污水通过必要的处理方法,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控制标准后回用或排放。从污水处理的角度,污染物可分为悬浮固体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有毒物质、污染生物和污染营养物质。污水中有机物浓度一般用生物化学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总需氧量(TOD)和总有机碳(TOC)来表示。
(2)处理方法可根据水质类型分为物理处理法、生物处理法、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置及化学处理法,还可根据处理程度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及三级处理等工艺流程。
1)物理处理方法是利用物理作用分离和去除污水中污染物质的方法。常用方法有筛滤截留、重力分离、离心分离等,相应处理设备主要有格栅、沉砂池、沉淀池及离心机等。其中沉淀池同城镇给水处理中的沉淀池。
2)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去除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方法。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还有稳定塘及污水土地处理法。
3)化学处理法,涉及城市污水处理中的混凝法,类同于城市给水处理。
(3)污泥需处理才能防止二次污染,其处置方法常有浓缩、厌氧消化、脱水及热处理等。
(二)工艺流程
(1)一级处理工艺流程主要针对水中悬浮物质,常采用物理的方法,经过一级处理后,污水悬浮物去除可达40%左右,附着于悬浮物的有机物也可去除30%左右。
(2)二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微生物处理法,具体方式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经过二级处理后,BOD5去除率可达90%以上,二沉池出水能达标排放。
(3)三级处理是在一级处理、二级处理之后,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及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氮、磷等可溶性无机物等。三级处理常用于二级处理以后,以进一步改善水质和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为目的。三级处理使用的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混凝沉淀(澄清、气浮)、过滤、活性炭吸附等。
三、再生水回用
(1)再生水,又称为中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供使用的水。
(2)再生回用处理系统是将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污水再进行深度处理,以去除二级处理剩余的污染物,如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氮、磷、致病微生物、细小的固体颗粒以及无机盐等,使净化后的污水达到各种回用目的的水质要求。回用处理技术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再生水水源的水质和回用水水质的要求。
(3)再生水回用分为以下五类:
1)农、林、渔业用水:含农田灌溉、造林育苗、畜牧养殖、水产养殖。
2)城市杂用水:含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
3)工业用水:含冷却、洗涤、锅炉、工艺、产品用水。
4)环境用水:含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5)补充水源水:含补充地下水和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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